·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3年第一季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3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2年度10月份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答复内容:不可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设立法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外资合伙企业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答复内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经营范围方面,至少从事仓储或者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二是在责任能力方面,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在注册登记方面,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如果企业符合上述物流企业的条件,且占地面积、储存物资等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享受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启动2023年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已认定企业报送年度数据和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通知
答复内容:自2019年4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许可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新设立、增项、升级、延续等业务,企业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电子资料后,在受理环节服务窗口只收存《资质申请表》、承诺书,不再收存其他纸质材料。对申请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资质的,申报材料、受理审查等原工作流程不变。
咨询问题:一个中外合资公司(港资1%,中资99%)收购(内资)(关联方)的100%股权,是否需要商务部的备案或审批?
答复内容:1.外国企业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中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一致的内容不再施行。2.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进行审批或备案,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