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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安信C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6-07 18:00    文字:【】【】【

  23安信C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23安信C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一、2022年 3月 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464号”文批复,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亿元(含 120亿元)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3安信 C1”,债券代码为 115481;本期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3安信 C2”,债券代码为 115482。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其他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其他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评级为 AAA级,本期债券品种一信用等级为 AAA,品种二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4,811,054.6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811,054.62万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70.47%(合并报表口径);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1,437.51万元、424,424.99万元和 262,203.06万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60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6月 8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6月 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八、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十二、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464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20亿元(含人民币 120亿元)的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五 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次级债券(第五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原股 东,现控股股东国投资本的股东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股东,现控股股东国投资本的股 东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国投资本,股票代 码为 600061,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投资本的曾用名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投资本的曾用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4、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40亿元(含 40亿元)。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4年 7月 1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4至 2026年每年的 6月 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品种一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计息天数*票面利率/365,向投资者支付的本金为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期债券品种二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4年 7月 1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6年 6月 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7、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 收款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年 6月 8日(T-1日)。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3年 6月 8日(T-1日)14:00至 17:00点之间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专业投资者确认函》(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簿记管理人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6月 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3年6月 12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23安信 C1/23安信 C2认购资金”、“认购账户对应的股东代码”、“机构投资者认购账户简称”,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对未能在 2023年 6月 12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附件。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 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 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重要提示:请于 2023年 6月 8日 14:00至 17:00点将:(1)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本申购 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 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传真: ,;咨询电话;申购邮箱:。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线.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并确认本表中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未超 过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4.申购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本发 行公告确定的定价及配售规则最终确定其申购配售金额,并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向申购人发出的本期债券《配售 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 义务,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本申购人项下的本次全部申购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期未划款部分按每 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 购与转让权限。 6.申购人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已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 揭示书》(附件三),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已审慎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并承担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应 风险。 7.申购人已认真阅读《廉洁从业规定告知书》(附件五)内容,充分了解和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8.申购人同意在获得本期债券申购配售后,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反洗钱审查相关核查材料。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 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请正确填写和勾选专业投资者类型及相关事项,盖章后发送至主承销商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请申购人确认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本次申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是; 【 】否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十、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发行量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簿记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活动中,应遵守相关廉洁从业规定,不得以以下方式向客户、潜在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 (十二)违规向发行人、投资者做出承销佣金部分返还、提供财务补偿等不当承诺或行为; (十三)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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