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9.双方所持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要求。
第二步:规划结婚登记“路线日,珠海市民政局制定了《珠海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5月31日止。该方案提到,在珠海市内,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开通业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和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还开通了“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位置指引:乘坐46,B9路公交车在香山湖公园站下车步行175米;或乘坐13,Z16路公交车在石溪路西站下车,步行约380米。
位置指引:乘坐801、Z115、Z126路公交车在市民中心东站下车,步行约79米;或乘坐801、540路公交车在市民中心南站下车,步行约279米。
位置指引:乘坐609、306、502、504、304路公交车在中兴南站下车,步行约500米。
①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②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③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持法院一审判决书的,还须提供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书);
④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因死亡注销户口等证明。2.现役军人
②香港居民应当提交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③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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