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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策略】中财办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廖岷的观点整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5-26 00:49    文字:【】【】【

  廖岷金融实践经验很丰富,在北大经济学专业硕士毕业以后,有长达20几年的金融工作经验。廖岷早期(1993至2003年)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光大集团、中国银行总行工作,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任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主席专职秘书(至2005)。学者特点鲜明,本身是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学术委员、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学术委员,主持了多项课题研究工作,并出版多部著作,如《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政策取向》、《科技金融创新:新结构与新动力》、《危机后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路径选择》、《宏观审慎监管研究与实践》、《中国金融租赁制度研究》,同时公开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包括《全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的发展状况及其启示》、《我国商业银行异化创新业务风险分析及监管建议》、《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创新与监管研究》、《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与未来走向》等。有丰富的金融监管经验和成熟的监管理念,深入了解中国金融领域的发展现状和监管挑战,在中国负责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部门银监会长期工作。2006年在英国剑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之后重回银监系统,从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一步一步任至上海银监局局长;2016年12月开始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四局(国际经济局)局长;2018年5月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由于目前利率市场环境更为复杂,银行需要提高对利率风险的管理能力。在2015年《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挑战与对策》中提出了“不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让商业银行主导利率定价。一是要推动市场基准利率的形成,逐步构建反应市场供求关系的收益率曲线;二是要推动金融工具创新,逐步完善存款业务的市场定价机制,同时适当放松业务管制,逐步扩大利率衍生品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丰富利率对冲产品;三是要提升商业银行利率定价能力,主动管理和应对利率风险,赢得利率定价的主导权,通过合理的定价来弥补商业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过程中承担的各类风险”,“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商业银行发展转型。许多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势必带来利率风险的上升和管理难度的加大,因此商业银行应及早在计量技术、信息系统、资源储备等方面做好准备,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挑战。一是明确利率风险容忍度,搭建合理的管理架构,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更为重要的是切实提高风险计量水平;二是加快业务转型,有效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改变对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

  增强金融市场的韧性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有利于缓解金融市场的冲击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在2014年《努力增加金融市场的韧性》中提到,“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不断增加金融市场的韧性。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由于具有较好的韧性,往往能够更好地承受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的冲击,而且市场的自我修复能力较强。而新兴经济体在全球市场出现波动时,由于本国市场的韧性和深度不够,汇率、股市、房地产价格经常发生剧烈变化,并由此陷入较长的经济停滞甚至衰退。增加金融市场的韧性,是我们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需要我们紧紧围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丰富市场参与主体、完善机构治理机制、丰富交易和对冲产品、提高利率和汇率的敏感性及市场化水平”。同时对于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开放,他在2015年《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大块头”的大智慧》中提到“一是要建立多层次的信贷和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形成更为合理的社会融资构成和金融资源配置能力。二是要发展多维度的金融产品,发展外汇、黄金、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形成层次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市场体系。三是要特别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到高端和复杂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中”。

  科技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创新驱动,上海银监局以“分类指导,重点推进”为导向,支持银行业创新转型。在2014年《努力增加金融市场的韧性》中提到“要让金融成为活水,需要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在国民经济的循环流转中,紧扣实体经济需求,推出更多符合小微企业、‘三农’生产生活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金融的普惠水平”。同时,将投贷联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2016年在《上海银监局:创新机制推动银行科技金融发展》一文中提出“有序探索‘投贷联动’。一方面,通过传统的‘只贷不投’模式,与政府属性的创投基金和商业属性的 VC/PE合作,以‘债权+股权’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另一方面,通过探索‘边贷边投’模式,以第三方代持‘认股权证’等方式实现以投补贷,分享未来股权增值部分”。

  中国银行业需要转型,一方面内部需要有自身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的外部支持。2011年在《我国银行业转型需要内外兼修》一文中提出“当前我国银行业机构还没有走出追求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突出表现在规模与服务和风险管理能力不相匹配。在资本、盈利、市值和资产规模方面,我国的大型银行都已经跻身世界的前列。但这些都只是规模的概念,如果从公司治理、战略规划、营运效率、风控水平等来看,我国银行业依然缺乏比较竞争优势”,“银行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需要得到外部力量的有效支持,去帮助他们识别和避免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从这方面看,监管当局责任巨大。其不仅要努力地使得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有效结合,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和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加快创新步伐,推动银行业转型。同时,监管者也需要加强与银行业机构的良性互动来贴近市场、贴近机构,了解机构的业务、产品和商业模式,给银行业的转型提供有力的支持”。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发展迅速,同时也存在转型的问题。2016年在《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研究—基于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视角》中提到“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连年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其当前的粗放式增长模式难以维系。在发展初期,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依赖母行的资本、品牌和渠道等资源优势进行规模扩张,而较少关注产品创新和渠道开拓等方面,以致产品单一,主要以‘类信贷’的回租业务为主,且没有建立自身独立的营销渠道,从而缺少核心竞争力。该发展模式难以持续,近两年金融租赁的业务总量增速已有所下降,2012 年和 2013 年分别为69.2%和 30.3%,远低于过去7年的平均水平,且下降速度较快”,因此需要借助金融改革深化的背景进行发展相关业务和完善相关制度,“我国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必须积极完善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切实加强金融创新、丰富产品种类,加强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贯彻栅栏原则、加强风控能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借助金融改革优势、加快开拓国际业务,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地方政府需要尽量降低债务总量,而不是仅仅依靠债务置换;同时需要提高本级收入,增加偿债能力。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他在分组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置换,能明显降低当期利息支出,但也要关注债务总量的变化情况”,他认为,“债务最终还是要还本付息的,应力求实现总量逐年下降。目前地方政府本级收入下降较多,这会影响未来的偿还能力。2015年地方政府本级基金收入3.82万亿,2016年进一步下降到3.29万亿,两年下降了近40%,地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也大幅降低,需要引起警惕”。

  中国的金融改革可以从欧元的诞生和发展中获得启发。1998年在《欧元:超级货币还是超级炸弹》中提到“中国是一个正在全方位出击世界的国家,并在世界政治、经济与贸易领域内不断提高着自己的地位。中国的开放过程也就是在全球寻找机遇,迎接挑战的过程。欧元的诞生将彻底改变世界经济、金融和贸易的格局。因此,欧元的诞生对于正在走向开放的中国来说,就是一个近在咫尺的机会和挑战”。由于欧元自1999年统一实行后国际地位突出,有望挑战美元,中国需要扩大欧元的外汇储备,有利于更好地管理外汇资产。1999年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干部的论文《欧元与美元》提出,“即将诞生的欧元由于有着良好的经济基础,以及欧洲货币经济联盟对于加入国在货币和财政政策方面的一些严格要求,因此欧元一开始实施就会成为仅次于美元的国际货币,被广大投资者迅速接受。然而,由于美国经济近些年的突出表现,美元的‘国际第一货币’地位得以进一步稳固,短期之内没有任何货币能够大规模取代美元。然而,正如文中所分析的那样,如果欧元地区各国的经济和金融能够平稳协调地运行,一个在规模上甚至略微超过美国经济的经济体就将形成。这一经济体内的金融市场也将成为最富创造力的场所,国际资本会争先恐后涌入其中。这将使得美元的绝对优势大大缩小,对于鼓励竞争,追求全球化的世界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来说,无疑将是一个进步”。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但离成为国际货币还有一定距离,需要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在2015年《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背景、路径与建议—结合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思考》一文中提到“在地区层面,中国围绕新兴国家和周边国家,通过建立金砖机制货币合作、‘10+3’机制货币合作、上合组织货币合作等区域性平台,在未来有望首先实现人民币的 区域化,进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然而,无论是国际层面还是区域层面,都存在复杂的利益冲突和软实力竞争,中国既要扩大自身影响力,也要在其中学习权力分享、利益让步和软实力建设,以制度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提供合法性保证,以国力和软实力在世界范围内提高配置人民币资产的信心和动力”,“人民币国际化需要完善国内和跨境市场化金融体系,目前中国尚未实现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也是风险最为集中的环节。对于高度依赖对外贸易的中国而言,人民币国际化所蕴含的汇率和跨境资本的大幅流动风险对中国跨境投资贸易活动和整体经济的潜在影响不可小视”。

  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中,各国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措施,然而由于这一系列措施的弱点被投机者利用,因此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中国需要借鉴这些经验教训,从而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中采取适当的措施。1998年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干部的论文《在东南亚国家中央银行在金融危机中采取措施的评价》中提到“各国中央银行的反阻击措施主 要包括道义劝说、提高利率、外汇市场干预、多国联手干预、利用派生产品、寻求双边及多边国际援助等,这些可以说是中央银行阻击外汇市场投机活动的最为经典的一些措施。然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所有这些措施并未如理论所阐述的那样灵验,而且往往让投机者利用了各个措施的弱点,使得金融风暴的影响越来越大,无法有效控制局势”。

  关于全球金融市场,廖岷提出要建立对全球金融体系的信心,同时也不能放松国际金融监管的改革进度。在2014年时任上海银监局局长时的论文《全球金融监管改革要有全局视野》一文中提出“全球金融体系依然处在前期政策刺激效果和救助政策的消化期。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监管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考虑和有效解决,金融监管改革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结果”。此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应当积极争取国际监管改革考虑自身经济环境,“应积极参加全球金融改革的各项进程,特别是在规则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参与形成合力,对相关问题要积极提出合理的主张”。同时,在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过程中需要调整国内监管制度使之适应新的国际国内环境,否则会造成“监管真空”,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长期发展。2015年时任上海银监局局长时的论文《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背景、路径与建议—结合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思考》提到“是要形成适应开放需要的金融监管新制度。高度重视国内监管与国际制度框架的接轨,加强‘以开放促改革’的顶层设计,充分吸收和借鉴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和实践,完善监管制度设计和执行,防范违规监管套利和资金跨境跨业流动风险。顺应市场发展需要,在现有分业监管架构下,加强‘一行三会’的协调合作,规范跨业金融业务的标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有效落实防火墙机制,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和监管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他认为加强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是金融监管改革的共识,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控,同时关于“背信”行为的法律机制需要更加完善。

  将行为监管理念转化为实际的监管方法和手段,研究对易侵权业务领域的重点整治,进而促进机构克服业绩考核压力带来的行为扭曲,不断完善产品及服务中的消保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2015年时任上海银监局局长时的论文《银行从业者“背信”当受法律惩戒》提出“建议修改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监管部门对银行业从业者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修改我国商业银行法,增加银行从业者违反职业操守的违法类型,同时明确单独对个人的行政追责方式,并通过增设罚没违法所得、提高罚金数额等方式,提升对背信行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建议论证增加相应条款,使得金融消费者对背信银行从业者的求偿有更直接的法律依据”。5.3. 防范金融犯罪

  对于防范金融犯罪,他认为金融诈骗目前处于高发期,银行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重视,并加强与不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双边合作;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同时结合中国现状,需要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法策略。

  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内控制度、内审制度以及透明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善非常重要”。“此外,加强不同金融监管机构和不同国家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十分重要。为此,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今后应进一步完善,不断增进互通合作。同时,还应继续采取与别国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MOU)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跨境监管合作,统一监管标准。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内地银行去香港联交所上市数量将不断增加,内地银行监管当局应考虑直接与香港证券监督当局建立正式的信息交流和合作的制度与平台,以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加强对这些海外上市银行的风险监管,防范金融犯罪”。5.4. 银行信贷

  关于银行信贷。对于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监管部门需要适当放松对不良贷款的把控。

  适当提高对小微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结合小微贷款期限短、频率高的情况,加强对累计发放贷款的考核。对于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应将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纳入监管评级。对于发达地区的高科技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可以进一步探索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新模式”。5.5. 影子银行

  关于影子银行。影子银行大多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如果没有适当的监管,将引发系统性风险并造成金融体系的不透明。监管机构一方面需要注意影子银行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更要关注特定风险的业务活动,以免造成失控引发更大的风险。

  要注意避免‘一刀切’,应对其业务的构成进行剖析。除了摸透这些金融活动各自独立的运作机理,也需分析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之间的作用关系。监管应重点放在关注那些对投资者利益、金融环境稳定和宏观经济可能产生特定风险的活动,并应尝试在维护市场稳定与促进创新发展之间进行权衡,以便找到最有效的方法,来降低这些风险的危害性”。上述论文还提到“通过提升这些新型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助于在竞争中规范和解决其它监管较少或没有监管的影子银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各种融资渠道的信息更加对称,市场失灵更少,潜在系统性风险降低,金融消费者得到更加专业的服务和更好的保护。”5.6. 融资租赁

  关于融资租赁。要重点关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风险隐患,同时在行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完善健全融资租赁的监管体系。

  加强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系统性风险防范的探索。从本质上来说,融资租赁的风险以及利润,是由实体企业中长期的生产率和利润率大小而决定的。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银行对外融资和资本补充更加困难,这种流动性危机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挑战更大,融资租赁公司面临银行和承租人的双层冲击:一方面银行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核心业务和核心客户身上,会减少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承租人的违约率会大幅上升,使得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回收难度增大。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防范的探索,将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纳入我国长期金融安全的视线加以考量”。5.7. 异化创新业务

  关于异化创新业务。市场参与者、投资者和监管当局需要重视商业银行异化创新业务的潜在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产品透明度;可充分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的发展过程来完善我国监管体系,革新监督模式,从而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

  在监管模式上应有所革新,建议在基于金融部门的机构监管上更加突出和强调基于业务和风险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运用于整个金融市场监管。对于同类业务,应有基本一致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要求”。“应强化风险并表监管,将所有具有授信性质和融资功能的业务都纳入监管体系,有效覆盖跨业、跨市场的各类经营行为,从防范系统性风险角度监测全部创新业务”。对维护市场的稳定性实行“两把抓”政策,“既要面对诸如产品和服务创新、市场转型和体制创新建章立制,也要通过严惩违规行为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市场参与者信心,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5.8. 金融科技

  关于金融科技。金融科技引发的新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平衡金融科技的发展和监管,监管的职责范围和措施要有利于激励而不能影响金融科技创新,同时需要加强国际间双边监管合作

  预计金融科技的国际治理和双边合作将加速推进,而各国也将厘清监管职责范围,将金融科技的各种金融活动纳入现有监管框架之中,同时采取措施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培育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此外,金融科技在各个层面所面临的监管与法治挑战也期待着各方的积极思考与共同应对。”在《廖岷:科技改变对金融的认知,应把握金融科技的全球趋势》中提到“要在明确监管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的有效监管方法,注重监管能力建设”,“在监管方法方面,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对金融科技监管的设计,均受到本国原有框架和监管理念的决定,因地制宜、逐步改进才是最具可操作性的路径。在中国目前分业监管的大格局下,应强化以功能监管为重点的金融监管协调,加快监管沙盒机制的试点与推广。在监管能力方面,金融科技的发展呼唤全新的监管范式,数据应成为监管的核心和驱动,数据安全应成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环节,算法合规应成为审慎监管的重点内容,金融信息网络安全也必将成为金融稳定的重大考量。金融监管部门需改变固有思维,优化知识结构,理性、客观而又积极地认识和应对监管科技变革,以逐步形成适应新科技的新监管”。5.9. 互联网金融

  关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在健全的监管体制下健康发展,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金融业信息技术的把握,有必要利用大数据来监管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如何平衡、适度地运用这些方法,实现差别化的监管,将是一个新课题。对于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新事物,能否将线上线下的监管原则或监管指标全部用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尚无定论。但是系统性风险防范、消费者保护和处理纠纷机制建立等都非常重要。监管原则的一致性、竞争的公平性需要体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最终要形成三个支柱:机构自身的管理、市场约束和更加针对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外部监管制度安排。大数据是当前的热词,而探讨较少的是如何利用大数据来丰富监管制度本身。当前无论是对产品功能的监管还是机构监管,都是单维数据搜集、点状数据分离的分散化监管。在大数据时代中,对数据的维度和收集方法均有想象空间。这可以将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做得更好。”注:本报告信息如无特别说明,均来源于知网、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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