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各幼儿园已经发布2023年入园招生简章,也开放了幼儿园的招生电话,大家需要了解,可以拨打园所电话进行咨询!
2019年9月1日(含)-2020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丰台区户籍或在丰台区实际居住,拟报名丰台区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小班的适龄幼儿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阶段招生工作,2023年,丰台区学前阶段小班入园招生工作将依托统一平台进行。全区各类型幼儿园及社区办园点统一通过“2023年丰台区学前教育阶段小班入园适龄幼儿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操作流程如下:
2019年9月1日(含)-2020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丰台区户籍或在丰台区实际居住,拟报名丰台区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小班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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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9:00-6月11日24:00,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请注意:
2.第三部分“住房信息”中,输入“住房详细地址”后点击“地图核验”,可以设置幼儿房产(租住地)地址,点击“确定”完成地图核验。
3.填写信息后点击“暂存”可暂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信息采集。
1.志愿为顺位志愿,有排序,区分志愿优先级。如果幼儿被第一志愿录取,其他园(点)将停止录取工作。如果幼儿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将由第二志愿开展录取工作,依此类推。
2.每名幼儿可填报2至6所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其中需至少包括2种园所类型。园所类型包括:教育部门办园、部队办园、街道办园、集体村办园、企业部门办园、事业单位办园、党政机关办园、民办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
3.您可使用“列表添加”或“地图选择”来选择幼儿园,通过“上移”、“下移”可调整志愿顺序。
4.选择完成后,必须点击“提交志愿”按钮,否则您的选择无法提交给相关幼儿园。
5.当志愿状态为“等待审核”时即为报名成功,请家长耐心等待幼儿园/社区办园点通知审核材料。
7月10日9:00以后,在“查看录取结果”中可以看到录取状态。同时平台将公示《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名单》。未录取幼儿家长可自行电话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社区办园点询问报名事宜,无需通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