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 安信隆达被警示
中新经纬7月18日电 18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两则警示函,深圳安信隆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隆达”)及公司法人黄远烈因违规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等行为被警示。
警示函显示,安信隆达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向深圳风信云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二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情形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安信隆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黄远烈作为安信隆达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黄远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信隆达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中新经纬APP)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