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5月 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800,000股,并于 2021年 6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前总股本为 110,4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 A股后总股本为 147,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729,92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26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470,072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737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723,200股(包含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加的股份),占公司现在股本总数的 1.25%。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经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147,2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4,768,000元,转增 70,656,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17,856,000股。公司以 2023年 5月 18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 217,856,000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份由 1,840,000股变更为 2,72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股份,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的相关承诺。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723,200股,限售期为 24个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